低碳试点倒逼经济转型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要积极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2010年以来,我国已设立三批低碳试点省(自治区)和城市,在城市低碳转型发展上先行先试,发展低碳经济、建立低碳社会、形成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低碳试点城市开创了顶层设计和试点示范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不仅成为检验气候变化政策的“试验田”,也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中国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从整体上带动和促进了全国范围的低碳发展,因地制宜提出碳排放峰值目标倒逼低碳发展路径、实行低碳数据基础管理、协同推动实施低碳发展规划、推动地方立法强化低碳发展的法律保障等措施,也有力地证明了城市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体,城市可以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领导力,成为低碳发展的领导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庄贵阳认为,低碳城市试点的核心目标是找到发展与低碳的双赢模式。各地探索了富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激发地方先行先试的带动效应;低碳城市试点深化了地方对于低碳发展概念的理解,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促进了体制建立和机制创新。
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些城市,低碳发展不再被认为是限制经济发展的成本,而成为倒逼经济转型、促进创新、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领域。例如,有的试点城市设定了达峰时间表,围绕峰值目标倒逼结构调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低碳发展,镇江等城市探索建立企业碳排放报告制度及碳排放管理平台,广元成立专门的低碳发展机构——低碳发展局。
寻求低碳+解决方案
2017年底,作为“通过国际合作促进中国清洁绿色低碳城市发展”(国家发改委和世界银行共同申请的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的第一个子项目——我国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完成验收。庄贵阳和他的研究团队结合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实践进展和发展需求,建立了新的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基于低碳城市的内涵及参考借鉴国内外低碳城市指标体系研究成果,按照内涵差异性、政策导向性、地区差异性、低碳相关性、自身特色性原则,选取相应指标并集成构建一套包括城市低碳发展总体情况及能源利用、产业发展、生活消费、资源环境和政策创新等六个维度的中国低碳城市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庄贵阳认为,低碳城市建设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基于不同城市类型明确发展目标和定位,认真审视自身优势以及城市发展面临的难题,探索适合的低碳发展模式,寻求低碳+的解决方案。
以北京为例,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导向,以“能效水平继续引领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20年达到峰值并尽早达峰”为目标,建立新首都功能定位下内涵式的综合低碳发展模式,并以此倒逼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化和低碳转型。
根据北京“服务型城市”的定位,庄贵阳认为,应在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走绿色和低碳发展的路子。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高精尖产业;继续加大公交、地铁、共享交通系统等公共交通发展力度;推进按供热计量改革试点工作。
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要互相配合
庄贵阳认为,低碳城市建设应做好城市的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建设,针对达峰目标做好达峰路径研究,明确目标的部门分解和考核体系。低碳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为国家发改委,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和第三方机构提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思路。
低碳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碳排放总量、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GDP碳排放等15项指标,每一项都有对应的评分细则。该指标体系以36个城市样本数据为基础,综合考虑城市规模、城市区位、城市碳排放水平、城市发展阶段、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资源禀赋等因素,提出低碳试点城市分类指标。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最终将低碳试点城市划分为服务领先型、服务发展型、综合发展型、综合后发型、工业发展型、工业后发型和生态优先型等7种类型,并对不同类型城市提出低碳发展模式、重点发展领域以及低碳发展保障措施。
庄贵阳认为,要实施配套政策,完善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激励财税政策、强制性法令法规、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要相互配合。“制定的规划目标一定要可量化,政府要做到定期公开项目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信息公开透明。要培养社会环保意识,将低碳理念融入生活,通过政策引导和公共宣传引导公众选择更低碳的生活方式。”